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统战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进一步加强党外干部队伍建设,为多党合作事业健康发展储备人才,3月份市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市政协副秘书长国先彧带领干部科同志,深入各区县、市属高校、市直有关部门就党外干部工作开展专项调研。在听取各单位党外干部工作基本情况的基础上,对部分党外干部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党外干部人才库。
从调研情况来看,全市党外干部工作在市委和各区县委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经过组织部门、统战部门及有关方面的共同努力,党外干部的培养、选拔、使用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党外干部在数量和质量上有了新提高,储备了一批优秀党外人才,为下一步安排使用打下坚实基础;党外干部安排上有了新突破,如有的区县今年新安排政府工作部门正职1名,有的区县安排了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7人,为下一步安排政府工作部门正职储备了人才;党外干部选拔、培养、安排、使用上有了新经验,如有的区县组织部、统战部通过建立“共同制定规划、共同物色选拔、共同培养教育、共同考察人选、共同讨论研究、共同督促检查”的“六个共同”运行机制,培养出了一批年轻优秀的党外干部,在党外干部工作方面探索出了一条比较成功的路子。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党外干部工作与上级要求和文件规定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重视程度不够,认识不到位。从调研的情况看,大多数单位、部门对党外干部工作还是比较重视,能够按照相关政策规定认真做好这项工作,但也有一些单位、部门将重视只落实在口头上,而没有落实在实际行动中,存在重视程度不够的问题。二是党外干部总体数量仍偏少,而年龄偏大。党外干部总量不足,从区县来看,党外干部数量较多的县,科级以上党外干部数量也仅占全县科级以上干部总量的4.91%,市属高校除职业学院外均没有副县级以上党外干部,正科级干部年龄大多在60、70年代,80年代以后的很少,没有形成相应的年龄梯次结构。三是党外干部安排使用面上不均衡,差距较大。区县政府工作部门中,仅有两个区县达到配备比例要求外,其余区县均没有达到,有的仅安排1个部门;所有区县法院、检察院都没有安排党外副职;大多数区县政府工作部门均没有安排党外正职。四是工作机制不够健全,党外干部选拔、培养、安排、使用脱节。区县组织部门与统战部门配合协调机制不健全不完善,有的区县统战部对党外干部工作没有做到尽心尽力,在努力争取党委支持方面力度不够,存在等、靠的消极思想;有的地方尽管在与组织部门的分工及工作的程序化方面做了一些探索,但由于各方面原因,落实力度不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开展。五是党外干部队伍不稳定。担任了一定领导职务的党外干部认为与党内干部在提拔任用上不能站在同一起跑线上,升迁机会少,发展空间小,思想上情绪上有波动;有的党外干部长期备而不用,影响了他们的工作积极性;有的不注意做党外干部的劝留工作,对确实优秀,符合入党条件因工作需要留在党外的干部,也没有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
针对存在的问题,下一步我们将结合贯彻落实统战工作会议精神和《条例》,认真组织开展督查活动,及时通报各项政策规定落实情况,推动全市党外干部工作再上新台阶。